2010年10月13日 星期三

<第九號>2002年01月07日

採訪週報我和春天有個約會
 
一月四日在自由時報的自由兒童版看到一篇作文,談的是肢障者口啣著筆畫圖,台北縣汐止國小楊月霞同學形容這是在追尋生命的春天。說實在,我對於這類勇士們總是無法有深刻的感動,反而因為常想到一些無力掙脫困境的平凡眾生而悲哀,就情緒管理來講,算是一種病態吧。
 
同事謝東明前陣子請人錄製了一片CD送我,都是我愛聽的歌,包括一首「我和春天有個約會」,是香港劇作家杜國威同名作品的電視連續劇主題曲。我因為喜歡這首廣東歌,便隨意找了些相關訊息。
 
我發現,杜國威創作「我和春天有個約會」之前,曾向友人說了一個故事,大意是:哲學家在教室上課時,從窗子飛進一隻蝴蝶,他盯了一會兒,蝴蝶飛出去了,他放下課本走出教室,也隨蝴蝶走了;學生們在後面喊他,他回頭笑著說:「我和春天有個約會!」
 
看起來這是快樂的故事,聽到歌裡唱著「始終相信,我倆與春天有個約會」時,卻有些悲哀。杜國威這個舞台劇作品前幾年改編電影和電視劇時,我沒有察覺港台兩地的轟動,無從得知當時人們的想法,但我看過他另一改編的電影作品「南海十三郎」,推斷他試著傳達了對人生種種幸與不幸的寬容和悲憫。
 
什麼時候會想和春天有個約會?套句另一首的歌詞,我想大約會是在冬季!雖然有個約會就是有個希望,我總是不自禁地想著:冬天的人們在希望落空的時候,不是會更加悲哀?例如,我還喜歡廿多年前民歌時代施孝榮唱的「拜訪春天」,林建助作的詞,同樣有和春天約會的意涵,只是又落空了。歌詞是:
 
「那年我們來到小小的山巔,有雨細細濃濃的山巔;妳飛散髮成春天,我們就走進意象深深的詩篇。妳說,我像詩意的雨點,輕輕飄向妳的紅靨;啊,我醉了好幾遍!我醉了好幾遍!今年我又來到妳門前,妳只是睜著那烏黑的眼,輕輕地說聲抱歉:這一個時節沒有春天。」
 
我的意思就是這樣!世間總有一些勇者,在寒冬裡努力追尋生命的春天,偏偏多數時候老天爺連一聲抱歉也不說,就粗魯地用更多挫折告訴他們:「這裡沒有春天!」也許勇者們就是這樣愈挫愈勇,我卻沒有足夠的勇氣去想像他們人生中這一再重複的悲哀。
 
我知道,我的病態是蠻嚴重的。該怎麼說呢?我不再相信春天,就算我相信,而且和春天有了個約會,它也始終不來。還有一首關於春天的歌就說:「春天妳為什麼要遲到?等得我好心焦!」唯一治癒病態的可能,是不是就像杜國威口中的哲學家,他捨棄世間,相信自己真的有個約會,而且一路去尋找春天?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編輯週報一年之計在於春?
 
關於春天,還有一些可以閒扯的話題。
 
前不久才跨年,當天晚上幾個都會區幾乎成了不夜城,年輕人延續一年前跨世紀的興奮,到處鬧了一整晚,一千萬則手機簡訊在台灣的上空漫天飄揚。就這樣,年輕人漸漸不會再對農曆新年有興趣,當然也漸漸不會再對春天有興趣。
 
其實,中華民國立國以來,人們就不曾關心過春天什麼時候來、什麼時候走。這是曆制的問題:「暮春三月,江南草長!」以前的三月,春天已經快走了;現在的春天,三月都可能還沒有來。
 
如果連春天什麼時候來都弄不清楚,又如何和她有個約會?這不只是我病不病態的問題,還關係價值體係,信不信?
 
例如,我們常教小孩「一年之計在於春」,如果他們眼中漸漸沒有農曆新年,每年的前兩個月都等不到春天,想努力規劃個像樣的人生也不知如何是好。久而久之,價值系統不就紊亂起來?
 
春天也可以是很政治的。
 
例如,中國大陸幅員大,春天是東跑西跑的,有人在北邊才送走春天,她又在南邊招搖過市了。宋朝王觀就有一詞:「才始送春歸,又送君歸去。若到江南趕上春,千萬和春住。」而黃庭堅也寫:「春歸何處?寂寞無行路。若有人知春去處,喚取歸來同住。」
 
現在有人主張台灣獨立,光台灣一地,春天便不會這般亂跑。然而,現在我們又幫下一代打亂秩序,歐元現身、台灣加入WTO,好像非得呼應全球化不可?到時候我們的小孩還要到歐洲、美洲,到處尋找春天。
 
回到和春天約會的事。不是只有我覺得喝酒有好處,雖然春天總是無情要走,宋朝朱淑真可以舉杯,問問去哪裡?春天不回答,秦少游也可以向白雲敬酒,請它幫忙阻斷春歸路。
 
從喝酒這個角度看,我和春天總算有個約會了!我並且錄下朱淑真和秦少游這兩個斷腸、傷心人的作品,與各位下酒。
 
秦少游〈蝶戀花〉 
曉日窺軒雙燕語,似與佳人,共惜春將暮。屈指艷陽都幾許,可無時霎閑風雨! 
流水落花無問處,只有飛雲,冉冉來還去。持酒勸雲雲且住,憑君礙斷春歸路。
  
朱淑真〈蝶戀花〉 
樓外垂楊千萬縷,欲繫青春,少住春還去。猶自風前飄柳絮,隨春且看歸何處? 
綠滿山川聞杜宇,便做無情,莫也愁人苦。把酒送春春不語,黃昏卻下瀟瀟雨。 
 
 
校對週報:時間

事件的關鍵常是時間。和春天約會的問題,本質也許是感情,形式條件之一則是時間。如果連春天什麼時候來、什麼時候走都搞不清楚,就談不上約會了。新聞寫作也有這方面的問題,讀者常被搞迷糊了。
 
以「年」來講,像十二月舉行的選舉,平常可以說「年底選舉」,到了十一、十二月還在預告「年底」,就不很恰當了。
 
以「天」來論,新聞寫作除了容忍「昨天、今天和明天」,如指稱明確的日期,幾乎都應該敘明;和新聞見報日屬於同一個月者,只須敘是哪一日,如果不同月份,還應敘明是哪個月。
 
我也常看到「日前、日內」這種用法。很多記者把昨天以前都認定為「日前」,兩、三個月以前發生的刑案還寫成「日前」,這就不妥。同樣,一個月後才可能發生的事,就不應該寫成「日內」。
 
在同一天的不同時段,新聞寫作的用詞也很紊亂,像「清晨」和「凌晨」就分不清,「深夜」和「凌晨」的界線也常被模糊,有的時候記者講明了幾點幾分還要加個「約」或「許」字,像「上午八點廿三分許」的用法仍然不妥。
 
為了解決前述幾類問題,我試著給自己一些規範,並就教於大家:
 
一、
昨天:今天的前一天;
兩天前:今天的前兩天;
日前:三、五天前;
上星期:這星期的前一星期;
前陣子:不能超過一個月前;
月前:大約一個月前;
明天:今天的後一天;
兩天後:今天的後兩天;
日內:三、五天內;
下星期:這星期的後一星期。
 
二、
深夜:廿三時至廿四時;
凌晨:零時至三時;
清晨:三時至七時;
上午:七時至十一時;
近午:十一時至十二時;
中午:十二時至十三時;
下午:十三時至十六時;
傍晚:十六時至十九時;
晚間:十九時至廿三時;
稍早:同一天的前些時候;
稍後:同一天的晚些時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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