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13日 星期三

<創刊號>2001年8月1日

●採訪週報:二十四橋明月夜 
 
最近和朋友聊起人生各個階段欣賞美好事物,特別是欣賞美好女人的不同;我當時邊聊 邊 想,現在當然只能痴迷我老婆,但是誰也不能禁止我偷偷想起其他時候的痴迷。例如,我 年輕時候曾經痴迷女星費雯麗,她的「魂斷藍橋」便看了好幾遍,故事中這座橋叫「滑鐵盧 橋」,我記得她和情人在橋上相遇、分離,重逢時更死在橋上,死前神情淒冷。 
 
上星期,一對以旅行團領隊為生的情侶到家裡喝酒,依照時下的說法,這種像男人已婚 的 情況,也是所謂的「不倫之戀」。我發覺女人不時痴望男友,他正和我聊到威尼斯有座「 嘆息橋」:唉,光從名字來看,這橋已是夠淒冷了。 
 
我不曾到過義大利,便從網路認識「嘆息橋」,並在枯萎年代的網站用了照片。相傳這座橋連接當年總督府和監獄,犯 人 在總督府的政治法庭被判刑後,過橋入獄,他們只能從橋上的花窗再看一眼陽光世界,以 後便永遠和這世間隔離了。有些資料上說,此時人犯忍不住嘆息,我想,或許是人們因而嘆 息吧。 
 
我們還熟知一座「奈何橋」,這意味像極了「嘆息橋」,依宗教的說法,橋的兩邊未必是 生 和死,但是因為要喝「孟婆湯」,也是和這一世的永別。「奈何」這兩字比「嘆息」更有意 思,處在那樣的情境,不由你不割捨一切,當真是無可奈何了,嘆息也無濟於事。 
 
然而,隔開兩個世界的是河、是水,為什麼大家只願意記得橋呢?有一種說法,「奈何 橋 」下的確有河,叫做「奈河」;可是,就算這是真的,誰又曾在乎「奈何橋」下有沒有 河?網路資料顯示,牛津和劍橋都彷威尼斯這座而建了「嘆息橋」,劍橋的「嘆息橋」跨過「 劍河」,牛津的「嘆息橋」則是橋下無水,建在陸地上。 
 
威尼斯是水都,「嘆息橋」下自然有水,相傳情侶乘船至橋下,等日落時分的教堂鐘聲 響 起而擁吻的話,便可生生世世不分離,電影「情定日落橋」聽說就是以這個傳說為背景, 講少男少女的情事。你看,乘船還是可以美美地過河,不必無奈,又何必嘆息。 
 
人生的每個階段未必被河流之類的物質區隔,卻需要精神上的橋梁來溝通和連結。唐朝 名 士杜牧寫:「二十四橋明月夜,玉人何處教吹簫?」歷來說法這「二十四橋」只是一座楊 州的橋,我倒很期待一生當中有這麼多的橋,可以閉上眼睛的一剎那就穿越記憶,想起美 麗,想起愛情,想起歡笑,想起悲哀,隨隨便便就過他個二十四座橋。  
 
 
●編輯週報:難忘鳳凰橋 
 
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小姐偏愛一首台語老歌「難忘的鳳凰橋」,是台語歌曲前輩葉俊麟的作品,聽說當年極紅,電影公司搭配歌詞,還連拍三集電影。這首歌歌詞有三段,每段的結 尾 都是一句「橋上罩著茫霧」,相當淒美。但是台灣的「鳳凰橋」在哪裡,我找不到資料,大陸應該 也有,可能不只一座。就像「情人橋」,光台灣一地恐怕不下十座,男男女女橋上相會,什 麼橋都可以是情人橋。 
 
牛郎織女每年七夕靠鵲鳥搭橋而相聚,大家都為他們聚少離多的愛情而感傷,唯有「古 之 傷心人」秦少游不以為然,他寫道:「兩情若是久長時,又豈在朝朝暮暮?」 另外,我雖然覺得「奈何橋」的名字比「嘆息橋」美,但是一般印象中的「奈何橋」總 是 鬼橋,不太美麗得起來。網路上說文化大學大仁館鬧鬼,所以也有一座橋被稱為「奈何橋 」,不知道是怎麼回事?新聞界很多文化校友,或許可以聊聊。 
 
我只到過文化一次,是代表東海參加六十六或六十七年在文化舉行的全國大專杯橋藝 賽, 比的就是橋牌。我接觸橋牌卅年,總是認為,橋牌和圍棋最大的不同是,橋牌需要和搭 檔 有某種程度的心靈溝通,圍棋只須沈浸於內心世界來應對外在環境,就枯萎年代這期主題 而言,橋牌也能搭上邊。   
 
●校對週報:一倡三歎 
 
自由時報統一用法,「橋梁」的「梁」字沒有木字邊。「說文解字」認為,梁是架水之 木,便是橋。「屋梁」的「梁」也不用木邊,杜甫夢李白:「落月滿屋梁,猶疑照顏色。」 
 
那麼,「樑」字該用在什麼時候?我不知道。 
 
「橋」字也很有意思,「單木為杠、駢木為橋」,理論上獨木的不是橋,偏偏我們愛說 獨 木橋。關於僵持於獨木橋的寓言很多,金庸小說「天龍八部」有慕容復部屬不恃武功而與 挑糞者對峙獨木橋的故事,我偏愛一則廿多年前的笑話: 反共義士過橋遇到山地同胞不讓,他說:「我是義胞呢﹗」對方答稱:「 一包什麼了不 起,我三包,比你還多兩包。」 
 
「歎」與「嘆」字好像通用,但是既然是兩個字,應該還是有差別。「說文解字」段玉 裁 注稱,「歎」字和歡樂是同族的,「嘆」字則和哀傷同類。我覺得很有道理,或許可以援 用成定例。 
 
像「嘆息橋」,明明是哀傷的,就不宜用「歎」字;又像「驚歎號」,傾向是快樂的驚 奇,也不宜用「嘆」字。 胡思亂想,請指正。 
 
  

<第二號>2001年8月10日

●採訪週報:是耶?非耶?化成蝴蝶! 
 
七月卅一日聯合晚報有一則報導如下: 
 
「重創台灣的『桃芝』颱風,名字『桃芝』 (Toraji)取自一種生長在北韓山區的藍色花 卉,花美麗,根部可食用,常被用來醃漬泡菜或當草藥使用,而名字背後還有一段愛情故 事,有如韓國版的梁山伯與祝英台。 
 
按照韓國古老的傳說,從前西部海邊村莊有一對分別姓『To』、『Raji』的男女,兩人 的 戀情不見容於村規最後自殺殉情。兩人的墳墓後來長出一種美麗的花朵,村民將兩人的姓 合起來,稱這種花為『桃芝』,紀念他們的這段愛情故事,是韓國家喻戶曉的花卉。」 
 
我太太聽我提起,說這是桔梗花,她小時候還唱過相關的兒歌。自由時報黃邦平記者也告訴我,網路上也有相同的說法,應該就是桔梗花。 
 
前幾天,我邊開車邊跟大兒子講古詩「公無渡河」,全文是:「公無渡河,公竟渡河! 墮 河公死,當奈公何?」 
 
「無」是「勿」,意思是:「叫你不要渡河,你畢竟還是渡河了!你就這樣死在河裡, 我 又能怎麼辦呢?」對於這樣簡單的詞句結構,兒子覺得好笑,我沒有提起背後的故事。 
 
據說,這是漢代一對夫妻的悲慘境遇:一名白首狂夫不理會妻子在岸邊呼喚,逕自直奔 水 中央而捨去性命,他太太吟了這首詩以後,也投河自盡。 
 
關於殉情的淒美傳說,古今中外都有,相傳魏晉南北朝時,南朝宋康王的舍人韓憑有個 美 貌的妻子何氏,康王奪了何氏,韓憑不只憤怒,也因想念妻子而自殺,何氏聽到丈夫的消 息,也跳樓而死,宋人埋了他們夫妻倆,隔不久墳上長出兩棵大樹,相對而立,樹上各有鴛 鴦一隻,一直悲鳴不已,人稱這兩棵大樹為「相思樹」。 
 
台灣新中部橫貫公路的著名景點「夫妻樹」,也有類似的故事,主角當然是一對無法結 合 的戀人。這對山地青年殉情後,當地長出兩棵枝葉相環抱的紅檜,聽說一九六三年發生過 火災,夫妻樹還是不分離。災後的紅檜外貌白灰,依然佇立新中橫公路旁,最近幾年成為情 侶觀星的好去處,許個願,求個生生世世。  
 
桃園復興有前總統蔣中正先生的「角板山行館」,他和夫人宋美齡一九五O年種下兩棵 榕 樹,到現在綠意盎然,而且枝幹呈交互環抱、相互依偎之勢,也成了情侶們心目中的「情 人樹」。不過,這對夫妻一已作古、一人滯留美國,什麼才是生生世世﹖又怎麼才能生生世 世﹖ 
 
聯合晚報說,「桃芝」的故事在韓國家喻戶曉,其實梁山伯與祝英台在台灣和大陸也是 家 喻戶曉,最早見於唐代的小說,講的是六朝時代的愛情故事,相關的文學、戲劇和音樂作 品歷來多有,堪稱東方最迷人的殉情故事。梁山伯與祝英台的墳上沒有長出所謂的「梁祝 花」,卻飛起一雙蝴蝶。 
 
我讀過這樣的詞句:「是耶﹖非耶﹖化成蝴蝶!」儘管懷疑這是不太可能的,大家還是 寧 願相信他們真的化成蝴蝶,這不只是「桃芝花」的長相廝守,還有翩翩然相偕於天地間的 深層期待。 
 
雲南大理也有「蝴蝶泉」,記錄著另一個版本的「化蝶」。故事的主角是「雯姑、霞 郎」 他們的愛情不容於族人,同樣殉情而化成蝴蝶。泉邊有合歡樹,每年四月十五日都有蝴 蝶 成雙結對飛來。民初文人郭沫若為此寫道:「合歡古樹罩深潭,泉沫冷冷清似露。清茶酹 禱蝴蝶魂,阿雯阿霞春永駐。」 
 
南投日月潭附近的「孔雀園」,園裡有「蝴蝶標本館」,很多人不知道這裡還有一座 「蝴 蝶廟」,廟裡有「蝴蝶塚」,供奉從全省各縣市所提供的蝴蝶,並設有「蝴蝶香案」, 讓 各地捕蝶人祭拜。  
 
小時候受的教育很奇怪,回想起來似乎一直被鼓勵任意捕捉蝴蝶、蜻蜓、蝌蚪等等﹖不 知 害了多少性命。專業的捕蝶人也許有反省,才知道要到「蝴蝶塚」前祭拜,或許拜的正是 「梁先生」和「祝小姐」的後代,果真如此,等於是祭拜梁山伯與祝英台,也蠻有意思的。 
 
「桃芝」在韓國是家喻戶曉的淒美故事,這次在台灣卻是殺人惡魔,我八月四日寫這篇 文 章時,死亡已九十人,失蹤更達一百卅多人,就算它在韓國多淒美,在台灣也永遠得不到 同情了。「桃芝」除了奪走不少人的生命和財產,還毀了花蓮縣的「蝴蝶谷」森林遊樂區, 自由時報記者邱顯明特別有相關的報導。「桃芝」另外殺死多少「小梁祝」﹖又讓多少「小 梁祝」流離失所﹖還可追究一番。 
 
  
●編輯週報:那人卻在、燈火闌珊處  
 
關於中橫的夫妻樹,遊客選擇接受愛情的傳說,但是原住民部落未必就這麼傳承事件, 網 路上便有相關的靈異流言,有些殺風景。不過,我記得很多年前曾在皇冠月刊讀過當時也 大大流行的靈異文章,印象中是女作家三毛寫藝文界一對情侶的故事,相當動人。 
 
她大約是說,這對一南一北的情侶各自已婚,家庭也都美滿,可能是興趣相投而彼此吸 引,每次在藝文界的公開活動時,囿於禮法又得保持距離,後來便約定暗號,例如輕敲三下 桌面、輕撫三次髮梢等,傳達的是「我愛你」三字。這種戀情說起來算是昇華了,他們也滿 足於如此的沈靜。 
 
我記得三毛說,後來其中一人過世了,藝文界人士都參加了告別式,除了死者,沒有人 知 道現場還有一個人必須強忍哀傷。留在世間的他(她),暗暗祝禱而回憶戀情,想著每次 秘密的「敲三下」而心疼不已。這時,告別式會場燈突然熄了,不久又亮了;如此熄、亮三 次,他(她)忍不住掩面,痛哭了起來。 
 
宋朝詞人辛棄疾寫元宵當夜熱鬧景況,有描繪男女以目光追逐的名句:「眾裡尋他千百 度,驀然回首,那人卻在,燈火闌珊處。」近人王國維講人生境界時引用,別有一番意味。 如果用來描述那忽明忽暗的告別式會場,又不知貼不貼切? 
 
這期談的是情。這對情侶的不倫之戀或許也有誠摰愛情,一併記錄。  
 
 
●校對週報:恨殺知音少 
 
「殺風景」是很有意思的詞,直接有力便把風景給殺了,讓人敗興。反之,凡是讓人敗 興 的,都可殺之而後快,像桃芝颱風連帶毀掉「蝴蝶谷」,形式上是殺了風景,本質上也是 殺風景,就十分可惡。文人極痛恨殺風景的事,像煮鶴、焚琴這類都屬之。 
 
「殺風景」有些人寫成「煞風景」,應該是不妥的。「煞」字有一意是收束,所以講 「收 煞、煞尾」,因此有「煞車」的用法,文章的結語也可稱「煞筆」。 
 
有些時候「殺」、「煞」兩字通用,像元朝詞人薛昂夫寫:「按銀箏、學弄相思調。寫 幽 情、恨殺知音少。」清末女詞人秋瑾是革命志士,也有著名的絕命詞「秋風秋雨愁煞 人」。「恨殺」和「愁煞」同是情緒到了頂點而莫可奈何,此時「殺」字應是正用? 
 
「燈火闌珊處」的「闌珊」兩字,是衰落的意思,大家有時也用在「意興闌珊」。白居 易 有詩:「白髮滿頭歸得也,詩情酒興漸闌珊。」李後主的詞也寫:「簾外雨潺潺、春意闌 珊。」 
 
「闌」有阻隔的意思,因此大家常用的「欄杆」一詞,古代是寫「闌干」。有些報社曾 經 規範這類用詞,例如寫「保母」而不寫「褓姆」,寫「家具」而不寫「傢俱」,寫「手 表」而不寫「手錶」,或許無關對錯,但求形式統一。 
 
 

<第三號>2001年8月20日

●採訪週報:還勝人間? 
 
我太太的閨中密友之一田小姐得肺癌年餘,前陣子在高雄過世,十七日出殯。我太太告訴 我,那天,她在台北工作的先生趕到的時候,她才瞑目。 
 
他們有兩個小朋友,一家人有一陣子常到家裡坐,我和她先生有時在陽台抽菸聊她的病情, 最後總是相對無語。再過幾天就是農曆七月七日的情人節了,想到這對夫妻的境遇,也不知 該如何說起。 
 
牛郎和織女是天上的雙星,雖然不是中國天文學廿八宿的牛宿和女宿,還是可以找出他們的 位置。西洋天文學說他們一是天鷹座、一是天衡座,同樣能說清楚講明白。反正他們一整年 就是七夕這天能見面,平常只能隔著天河遙望;或者,只能思念。 
 
在牛郎和織女這種一年只能一會的悲哀中,七夕不成為情人節也難。唐朝詩人白居易的「長 恨歌」寫到:「七月七日長生殿,夜半無人私語時;在天願作比翼鳥,在地願為連理枝。」 此情此景不知羨殺多少戀人。可是再怎麼深情的男女,也只能任憑命運擺弄,唐明皇賜死楊 貴妃後,「長恨歌」裡不是也還有「上窮碧落下黃泉,兩處茫茫皆不見」的悲哀? 
 
情人節如果是七夕,多半應該是悲哀的,真不知年輕戀人們高興些什麼。就拿歷來詠七夕的 詩詞來看,也只有唐朝名士杜牧的「銀燭秋光冷畫屏,輕羅小扇撲流螢,天階夜色涼如水, 臥看牽牛織女星。」最為歡愉,其他多半是傷懷的作品。 
 
例如「古詩十九首」中的「迢迢牽牛星,皎皎河漢女。纖纖擢素手,札札弄機杼。經日不成 章,泣涕零如雨。河漢清且淺,相去復幾許?盈盈一水間,脈脈不得語。」這「盈盈一水 間,脈脈不得語」就道盡了男女情愛中的委曲。 
 
魏朝曹丕「燕歌行」也寫道: 
 
「秋風蕭瑟天氣涼,草木搖落露為霜。群燕辭歸鵠南翔,念君客游多思腸。慊慊思歸戀故 鄉,君何淹留寄他方?賤妾煢煢守空房,憂來思君不敢忘,不覺淚下沾衣裳。援琴鳴弦發清 商,短歌微吟不能長。明月皎皎照我床,星漢西流夜未央。牽牛織女遙相望,爾獨何辜限河 梁。」 
 
這就像「一聲河滿子,雙淚到君前」,曹丕這一句「牽牛織女遙相望,爾獨何辜限河梁」也 成為千古絕唱,當中的意味,又有幾對七夕情侶真正明瞭? 
 
我以前記錄古典詩詞時,曾針對關於七夕的作品做過些粗淺的比較。像元曲四大家之一的白 樸,在他的詞作「摸魚兒」中寫道: 
 
「問雙星、有情幾許,消磨不盡今古。年年此夕風流會,香暖月窗雲戶。聽笑語,知幾處、 彩樓瓜果祈牛女?蛛絲暗度,似拋擲金梭,縈回錦字,織就舊時句。 
 
愁雲暮,漠漠蒼煙掛樹。人間心更誰訴?擘釵分鈿蓬山遠,一樣絳河銀浦。烏鵲渡,離別 苦,啼妝灑盡新秋雨。雲屏且住,算猶勝姮娥,倉皇奔月,只有去時路。」 
 
白樸是元好問的弟子,元好問有過「問世間、情為何物,直教生死相許」的名句,白樸因此 也來個「問雙星、有情幾許,消磨不盡古今」,並且從牛郎織女的「年年此夕風流會」,意 會到了他們終究要離別,而離別的淚水不就是那秋天惱人的雨? 
 
不過,儘管「離別苦,啼妝灑盡新秋雨」,也還能自我安慰,因為牛郎織女雖然每年只能一 會,卻比嫦娥奔月「只有去時路」幸運許多了。嫦娥不正是一個人寂寞,千古至今? 
 
純狐是嫦娥的名字,漢文帝之前文人稱姮娥,因漢文帝名劉桓,為了避諱,像「恆」字改 「常」,「姮」字就改「嫦」,後代因而稱嫦娥,過了漢世,姮娥、嫦娥、純狐都散見於文 學作品。如果大家回想,文人們向來很少提她的美貌,卻總是記得她的寂寞和悲哀。 
 
白樸講「算猶勝姮娥,倉皇奔月,只有去時路」,是為牛郎織女慶幸。在人間,有些情侶因 各種原因分離兩地,未必就能一年一會。清朝董元愷「詠七夕」的詞裡也講:「莫為見時 難,錦淚潸潸,有人猶自獨憑闌。如果一年真一度,還勝人間。」 
 
田小姐的先生姓胡,還留在人間,如果牛郎織女一年真有一度,不就是還勝人間的胡先生? 董元愷勸牛郎織女不要因為見面困難而哭泣,就是這個意思,因為在人間還有更多人更寂 寞,一年都還見不到一次面。 
 
宋朝秦少游寫「鵲橋仙」,講的也是牛郎織女這聚少離多的問題: 
 
「纖雲弄巧,飛星傳恨,銀漢迢迢暗度。金風玉露一相逢,便勝卻人間無數。 
 
柔情似水,佳期如夢,忍顧鵲橋歸路。兩情若是久長時,又豈在朝朝暮暮。」 
 
看那柔情似水,佳期如夢;秦少游同樣是為牛郎織女慶幸,因為真心真愛的話,金風玉露一 相逢,便勝卻人間無數。宋朝女詞人李清照的看法略有不同,她寫「行香子」,擔心的是牛 郎織女相會之後的離情別恨。 
 
「草際鳴蛩,驚落梧桐,正人間天上愁濃。雲階月地,關鎖千重。縱浮槎來,桴槎去,不相 逢。 
 
星橋鵲駕,經年才見,想離情別恨難窮。牽牛織女,莫是離中。甚霎兒晴,霎兒雨,霎兒 風。」 
 
「縱浮槎來,浮槎去,不相逢」,是描述乘著木筏在天河裡尋找,怎麼也見不到對方蹤影。 她不談牛郎織女相聚的時間長短,是想像兩人如何難分難離,也猜想莫非現在正在分離,不 然為什麼「霎兒晴,霎兒雨,霎兒風」? 
 
清朝許纘曾的「鵲橋仙」,又有另一個觀察的角度,他不談離情,反而說是有了銀河相隔, 才凸顯這牛郎織女一年一聚的美好。他寫道: 
 
「雲疏月淡,烏慵鵲倦,望裡雙星縹緲。人間夜夜共羅帷,只可惜、年華易老。 
 
經秋別恨,霎時歡會,應怯金雞催曉。算來若不隔銀河,怎見得、相逢更好?」 
 
世間情侶最快樂不過是「人間夜夜共羅帷」,只可惜年華易老。許纘曾暗示,牛郎織女雖然 一年才一會,反而可以長長久久、永永遠遠,因為每年都可以相會。而這一年一會,也因為 有了銀河相隔而得來不易,見面時兩人更是快樂。 
 
這麼多人對七夕有這麼多不同的看法,其實都源自對「情」的理解不同,牛郎織女是喜是 悲,誰又真正能搞清楚?就拿我來說吧,我都搞不清楚自己的感情世界了,又如何能明白胡 先生和田小姐?  
 
 
●編輯週報:十萬八千里  
 
傳說牛郎和織女這兩顆星星每年七夕一會,認真檢討起來,誰也不知道他們怎麼「會」。我 好事查辭海「雙星」一條,除了指牛郎和織女,這也是天文學上的專有名詞,大意是說,我 們可能觀測到兩顆星幾近重疊,這時,看起來「像一顆星」的這兩顆星就稱為「雙星」。 
 
從意思上延伸,「雙星」是指已經結合的「一種」星星,因此七夕時分的牛郎和織女星,像 是人間緊緊擁抱的情侶,嚴格講起來是「一顆星」? 
 
然而,辭海解天文學上的「雙星」,還特別舉了兩個例子。一種是兩顆星星其實是有距離 的,只是運行到某一定點時,觀測者從遙遠的距離看去,像是彼此沒有了距離。另一種情況 是,從觀測者的角度看去,兩顆星一前一後,也許差個「十萬八千里」,因為只能看到前面 的星星,或是隱約看到後面的星星,彷彿成了像是只有一顆星的「雙星」。 
 
這兩種情況都是很殺風景的,它暗示我們:牛郎和織女其實七夕還可能不相會,也許他們比 平常離得更遠? 
 
另外,中國的文學和天文學都明確指出,還有兩顆星的命運比牛郎和織女更悲慘,他們原是 兄弟,因為常鬧意見,他們的皇帝爸爸高辛氏就把他們變成星星,並且分隔東西兩方,出沒 永不相見。唐代杜甫有詩寫道:「人生不相見,動如參與商。」就是講這可憐的兩顆星星。 
 
順便一提,牛郎織女星是一南一北,夏季較接近。  
 
 
●校對週報:直教生死相許  
 
前一、兩年有一首台語流行歌「叫我第一名」,歌名強勁有力,讓人印象深刻。我還常想起 另一首大家也知道的歌「教我如何不想她」,而且想著「叫」字和「教」的不同。 
 
「叫」字很普通,也常用,但是不宜把「教我如何不想她」寫成「叫我如何不想她」。就像 元好問的「問世間、情為何物,直教生死相許」中的「教」字不宜改成「叫」字一樣。 
 
這種用法,新聞寫作其實也常遇到。例如:「家屬認屍的悲傷氣氛,教人覺得難受。」又 如:「親人和房子都被土石流埋了,教我如何活下去。」這些時候的「教」字也不是「教 導」的意思,比較像是「讓」字,例如「讓人覺得難受」。 
 
我生活的周遭有許多快樂的事,可是我最常感覺到的是悲哀。諸如陌生人的不幸遭遇、一個 朋友的死亡,都教人難受。 

<第四號>2001年9月10日

●採訪週報:這病,每次它輕輕地來!  
 
我以為我識得一位花襲人小姐。 
 
她出身平凡,地位也不高,但待人處事頗識大體,有心機而罕用心機、有深情而無緣動情,清清冷冷穿梭於一個大家族,偶有怨懟,總算還能悲喜自如。 
 
「紅樓夢」裡頭的眾多人物,我常常比較同情這個專門伺候賈寶玉的「襲人」,甚至認定她是書中眾多女子個性最好的。另外,我承認,我對這個名字有特別的感覺。 
 
「紅樓夢」廿三回寫寶玉的姐姐元春娘娘由宮中返買府省親,問起這位襲人姑娘的來歷;寶玉回稱,以前讀古人詩詞有一句「香氣襲人春日暖」,而這位姑娘姓花,便替她取名「襲人」。 
 
「花襲人」,很好的名字! 
 
九月四日在自由時報第九頁讀到記者洪素卿的一則報導,是關於罕見疾病患者出版新書「絕地花園」,主角之一是多發性硬化症病患「阿傑」。洪小姐這樣寫他:「就像許多多發性硬化症病友所說,『這病每次它輕輕地來,就偷偷取走你生命的一部分』」 
 
這就是我感覺中的「襲人」。淡淡的哀傷,淡淡地來! 
 
不管是不是心疾,病來時衣帶漸寬,未必無悔,但已消得人憔悴。人的一生,就算病不來,生命在歡喜悲憂中也會慢慢流失,輕輕地來,偷偷被取走。 
 
清道光年間的文人趙秋船寫過:「自古歡須盡,從來滿必收。我初三瞧妳眉兒鬥,十三窺妳妝兒就,廿三覷妳龐兒瘦,都在今宵前後。何況人生,怎不西風敗柳?」 
 
趙秋船講的應該是月亮的圓缺變化,也略有「襲人」的無奈。初三、十三、廿三,就這樣讓人意興闌珊。 
 
回到洪素卿小姐的這則報導,她說,在新書「絕地花園」發表會中,阿傑獻上鮮花感謝相交十年的女友「薇薇」。 
 
阿傑原投身軍校立志當飛將軍,因視力衰退而休學,再經三度急性失明,視神經嚴重萎縮,二十六歲時已經左眼全盲、右眼只剩下極微弱的視力。三十歲時運動神經受損,包括呼吸、吞嚥、行動、說話機能都受到影響,醫師確定他罹患的是中樞神經病變「多發性硬化症」。  
 
洪素卿細膩地描寫薇薇如何照顧阿傑之後,還提到:「阿傑跌倒時,薇薇一句『有我在,你怎麼可能爬不起來』,讓他深受感動,下定決心一定要站起來。」「看著多年相交,歷經他失明、癱瘓,始終不離不棄的女友薇薇,阿傑重新燃起對生命的希望。」 
 
「但是因為阿傑的病,他倆的未來無法獲得所有親友的祝福,因此阿傑沒有開口要求薇薇託付終身,只說『會永遠愛她』,會好好活下去……。」「今年三十四歲的他,卻不知何時能突破親友心防,何時能讓女友薇薇辦嫁妝,何時能當新郎?」 
 
我凌亂記下這些,是因為我也想起一位友人的境遇。他有次告訴我,他們夫妻決定不生小孩,是因為他太太患有一種病。我忘記了他說的病名,只記得他說這種病讓人無法確定生命的長短。他還提到,因為太太有這種病,當初的婚姻就沒有得到親友的祝福。 
 
我見過這位朋友的太太一、兩次面,和這對夫妻並不是很熟,我偶爾會因為想著生命悄悄流失的事,而想起他們。 
 
有人會覺得我很無聊,也許還是一種病。但是這病,每次它輕輕地來!  
 
 
●編輯週報:偷偷瞧  
 
「幼學瓊林」有一段說:「人笑曰解頤,人微笑曰莞爾,掩口笑曰胡盧,大笑曰絕倒,眾笑曰哄堂。」 
 
其實,笑當然不只這五種,像冷笑、訕笑、傻笑、竊笑、淫笑等等都是,「幼學瓊林」說的「笑」,未免太過正經,太過堂皇。 
 
「水滸傳」也講,婦人之哭有「哭、泣、號」三種,大略是「聲淚俱下為哭、有淚無聲為泣、有聲無淚為號」。為何單指婦女之哭?我不明白。 
 
「泣」既無聲,所以說「泣不成聲」,淚盡之後就是「泣血」。「號」為無淚,雖稱「乾號」,仍有悲意,聲音更大者為「嚎」,如「嚎啕大哭」。不過,「泣」、「號」都還算是「哭」的一種。 
 
趙秋船寫「我初三瞧妳眉兒鬥,十三窺妳妝兒就,廿三覷妳龐兒瘦」,這「瞧」、「窺」、「覷」三字雖然都是「看」,卻也多了那麼一點「偷偷看」的意思,無非告訴大家,冷眼旁觀雖然比較無情,往往能識見真相,只是它輕輕地來,常被忽略。 
 
 
●校對週報:輕輕地來!  
 
「的、地、得」是一組難解的字,據說元朝官話讀「地」為「的」,慢慢大家不再講究。但是作為詞尾,我認為有粗略的區分。 
 
首先,形容一個名詞的,一般是形容詞,此時用的詞尾應該是「的」。 例如:「美麗的花朵」,「美麗」形容名詞「花朵」,「漂亮的姑娘」,「漂亮」形容名詞「姑娘」,所以用「的」。 
 
修飾一個動詞的,一般是副詞,此時用的詞尾應該是「地」。例如:「風兒它輕輕地吹」,「輕輕」修飾動詞「吹」; 「這病每次它輕輕地來」,「輕輕」修飾動詞「來」,所以用「地」。 
 
「的」既然作為形容詞的詞尾,像「玩得很愉快」、「笑得很開心」,不用「的」的原因就很清楚。   

<第五號>2001年9月20日

●採訪週報:風知道往哪個方向吹 
 
關於納莉颱風,我在種種災難與悲哀當中,驚見一則散見各媒體的新聞報導,覺得自己也應該記錄下來。這是台北市內湖山區碧山路一家四口在土石流罹難的真實事件,我綜合不同媒體的報導,重新描述如下: 
 
一名政大畢業的女生愛上只有國中學歷的男生,男的還比女的大了將近廿歲,他們的愛情沒有得到長輩的祝福,兩人婚後生了兩個小孩,在山間小屋旁種菜,賣菜維生。納莉讓他們一家四口罹難,屍體被尋獲之前,雙方的親屬在災害現場化解心結,女生的媽媽一直喃喃自語,哭著說:「我不會再反對了!」 
 
《中國時報》九月廿日四版這則新聞的標題有「堅貞愛情遭天妒」等字眼,並不顯眼,想是顧及雙方親屬的感受吧!美國的九一一事件中,也有一些台灣人罹難,友人聊到關於一名台籍罹難者的小故事,當中的因緣,和前述內湖的悲劇竟有些許雷同: 
 
一個男生大學畢業後在社會做事,愛上高中學歷的女同事,男方後來到美國深造,這段戀情不敵時間和空間的雙重考驗,終告夭折。男主角後來便在美國工作、娶妻,落地生根,九一一事件當天他在紐約世貿大樓上班,失蹤至今。 
 
友人談及此事時,喟嘆的應該是「因果」。他說,如果當初男方在意這段戀情,可能不會赴美發展,也許就和原先的女友在台灣成家立業,九一一當天就不會出現在紐約了。不過,這真的有因果關係嗎?說故事的新聞界友人補了一句:「誰知道?」 
 
內湖碧山路一家四口的命案,或許有人也會說,如果當初他們的家人不反對這樁婚事,他們也不必住到山區,納莉未必奪得走他們的性命,也不致有「堅貞愛情遭天妒」的說法了。但是,其中的因果關係真會如此嗎?誰知道! 
 
我依稀記得美國民歌手《鮑布狄倫》的歌詞:「不管氣象報告怎麼說,風知道往哪個方向吹!」我廿多年前聽過這句話,每隔幾年總會再浮上腦海。人如何知道老天怎麼安排我們一生的悲歡離合?又如何抗拒這樣的安排? 
 
納莉颱風肆虐台灣,到九月廿日統計,死亡已達八十一人,加上失蹤人數的話,又是百條人命不見了;前不久的九月十一日,美國遭恐怖分子襲擊,更是五千條人命的大案。每次從媒體聽聞這些消息,都手足失措,不知如何是 好,感覺竟也有些遲鈍了。 
 
●編輯週報:關於戰爭 
 
前一期枯萎年代電子報談的是「襲人」,像「香氣襲人春日暖」,是在人們不知不覺中輕輕地襲來、偷偷地襲來,九月十一日美國本土遭恐怖分子攻擊,其實就是偷襲,像當年日本偷襲珍珠港。至於這幾天美國對付阿富汗的種種作為是鳴鼓而尚未攻之,屬另一種型態。 
 
左傳莊公廿九年:「凡師有鐘鼓曰伐,無曰侵,輕曰襲。」一本名叫《古代漢語》的書,對「伐、侵、襲」有所討論: 
 
「伐」是正式的戰爭,鳴鐘鼓而出師,除了是一種禮節,也有大聲訴說對手不是的意味。「侵」是沒有理由就發動戰爭,有不宣而戰的味道,如左傳僖公四年:「侵蔡,遂伐楚。」只是偷偷進攻稱為「襲」,比「侵」更具秘密性質,左傳僖公卅二年:「若潛師以來,國可得也。」這「潛師」就是「襲」。 
 
現代人比較不講究這些,像講納莉颱風,大家習慣用「侵襲」,是又侵又襲。又如「美國本土遭恐怖分子攻擊」,這「攻擊」兩字卻有點「伐」的味道,改用「偷襲」也許較好? 
 
 
●校對週報:不幸的遭遇 
 
新聞寫作上另有可以討論的地方,那就是「美國本土遭恐怖分子攻擊」的「遭」字。 
 
用「遭」字通常有遭遇不幸的意涵,例如「警察遭歹徒砍傷」、「銀樓遭搶」、「一家五口遭洪水淹死」。如果寫「歹徒遭警察逮捕」、「嫌犯遭檢察官起訴」、「人犯遭判刑」,都是不妥當的,直接用「被」字應該較好。 
 
從另一方面看,有些時候用「遭」字就有價值判斷,例如國民黨前不久撤銷李登輝的黨籍,如果寫「李登輝遭撤銷黨籍」,當然暗示了同情他的「遭遇」。這種利用文字傳達感情的技巧,記者有時會細緻地運用,很多時候卻渾然不覺,甚至誤用。
 
 

<第六號>2001年10月20日

●採訪週報:星座傳奇 
 
最近幾年關於星座的話題很流行,情況變得像是不懂一點星座就沒有社交生活,而人們的個性就因此被約化,你是某個星座就一定有某類的優點和缺點。像我是天秤座,我太太就常說我遇事猶疑,無法決斷。久而久之,我也覺得事情真的就是這樣,自己也常把一些境遇歸咎於個性使然。簡單說,我也漸漸認為「三心二意」是我個性上極大的缺點。 
 
十月十八日在自由時報台北縣版讀到殷偵維小姐寫的一篇特稿,談的是立委林志嘉先生的事。我以前也在線上跑新聞,和林志嘉先生斷斷續續接觸也有十年之久,他大部分時候是國民黨員,七十八年當選立委,八十一年連任,八十二年就有參選縣長的動作,因他尊翁過世而作罷,八十四年再連任立委,八十六年辭立委鎖起黨證逕自投入縣長選戰失利,八十七年再當選立委後重回國民黨,今年終獲國民黨提名準備名正言順參選縣長,卻又因為泛藍軍整合含淚宣布退出政壇,旋即登記參選立委。 
 
林志嘉先生屬台北縣立委第二選區,根據十月十九日自由時報辛悅弘先生的報導,林志嘉宣布退出政壇後,和他同選區的一些泛藍軍參選人紛紛和他交好,有人在成立競選總部的請柬上列他為後援會總會長,有人和他大談自己的競選策略,等他登記成為候選人,大家都傻了眼,請柬來不及重印還是小事,把選戰機密拱手送進敵營才是糗大。 
 
回過頭來看殷偵維小姐的特稿,她全文這樣寫著: 
 
「星座書說,牡羊座的男人像個永遠長不大的小孩,前一秒可以為理想往前衝,下一秒又為了現實問題,修正衝過頭所留下的後遺症,牡羊頑童的人生宗旨在於『此刻我想』,而非『我應該怎麼做』,想讓牡羊座男人按照劇本演出,就得完全聽他的。 
 
立法委員林志嘉,就是個標準的牡羊座男人,率直、可愛,他說自己是孩子王,個性上,或許是,在政治路途上,他也把牡羊座敢衝敢拚的個性,發揮得淋漓盡致。 
 
林志嘉為了選縣長,得罪一票國民黨員,眼看目標就在眼前,卻殺出王建★這個程咬金,民調失利後,他當場婉拒擔任王建★的副手,宣佈退出政壇。 
 
當時就有不少國民黨員預料,依林志嘉的個性,事情不會這樣善了,國民黨若不能妥善安撫,他勢必是顆定時炸彈。 
 
就在立委登記最後一天,林志嘉果真在第二選區宣戰,他的參選,不僅影響同選區其他候選人的選情,各黨選情評估,也必須重新盤算。這位政治頑童帶來的破壞與震撼,到底有多大﹖這個疑問,沒有人說得準。 
 
林志嘉上一屆<按,應是本屆>脫離國民黨參選立委,在第二選區拿了四萬一千多票,這次他少了被國民黨迫害的理由,甚至還被質疑沒有誠信,但他在縣長民調中仍然獲得穩定的支持度,不可小覷。 
 
林志嘉可能當選,也可能落選,不論結果如何,攪局的效果達到了,但他的能耐,究竟是『拉下國民黨的席次』還是『拉低所有當選人的得票數』,猶是未知數。」 
 
殷小姐文筆流暢自不待言,但她以星座書寫新聞特稿的手法更讓人驚艷。我當天便問她:「林志嘉真的是牡羊座嗎?」她除了確認,還告訴我另一個秘密;原來,她交往中的男朋友也是牡羊座,難怪她非常了解這個星座的男人。 
 
那麼,事情大概就是這樣子了?一個人的一些行為其實都是因為他屬於某一個星座,不管他自知或不自知,不管他想或不想,仍然會重覆陷入一種情境?我並沒有和林志嘉先生熟到完全了解他的程度,讀了殷小姐的文章才知道他可能真的是這樣的個性。至於我天秤座的人生,看來也要買本星座書好好琢磨一番了。 
 
 
●編輯週報: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 
 
關於我太太罵我「三心二意」,我每次都欲辯已忘言。佛學講「三心」,是「至誠心、深心、迴向發願心」。我另外在「金剛經」讀過:「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,是名為心。所以者何?須菩提!過去心不可得,現在心不可得,未來心不可得。」這是「三世心」,也稱為「三心」,更有意思。 
 
大家都知道禪宗來自佛祖的「拈花微笑」,「教外別傳,不立文字」,講的是「頓悟」。後來也有些禪師以棒喝開悟,被打罵的徒弟還滿心歡喜,其中最有名的是所謂的「德山棒,臨濟喝」。 
 
這德山禪師原來在四川講「金剛經」,他俗姓周,因為講「金剛經」出了名,人稱「周金剛」,還曾著書解經,名為「青龍疏鈔」。他聽說南方禪宗講「見性成佛」,認為是魔說,便帶著他的「青龍疏鈔」要去破魔。 
 
據說他在南方向路邊一個老太婆買點心吃,老太婆問他帶著什麼書,他回答是註解「金剛經」的書。老太婆出了問題,聲稱答出來就免費供他點心,否則請他別處買點心,她的問題是:「『金剛經』說:過去心不可得,現在心不可得,未來心不可得。你要點哪個心呢?」德山精研「金剛經」,卻答不出來,才知南方禪宗有一套,後來在崇信禪師處悟道,一把火把「青龍疏鈔」燒了。 
 
依據星座書的說法,天秤座永遠尋求某種無法達成的平衡,那麼,我這「三心二意」也是「過去不可得、現在不可得、未來不可得」? 
 
「金剛經」說:「不應取法,不應取非法。」佛法用於度人,既度彼岸,法即可捨;因此又說:「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。」可是,天秤座也被描述成為任何事找理由,我便不能在別人批評我猶疑不決的時候反駁說:「諸心非心,是名為心。」其實,管他是「三心」、「四心」,根本是我沒有用心,並且不想用心。 
 
 
●校對週報:提名與參選 
 
林志嘉先生決意參選立法委員,國民黨台北縣黨委員會向中央委員會建議撤銷他黨籍,其實不管他還是不是國民黨員,只要他沒有繳交「政黨推薦書」,在選委會的記錄上,他就是沒有黨籍。關於政黨提名的新聞寫作,也有可以討論的地方。 
 
散見於新聞和標題的寫法像是「民進黨台北縣長提名人蘇貞昌」,曾經引起討論,因為這「提名人」三字,語意上是指「提名蘇貞昌的人」,蘇貞昌反而應該是「被提名人」。比較妥適的寫法是「民進黨提名的台北縣長參選人蘇貞昌」,不致爭議。 
 
國內各主要政黨除了正規的提名作業,也常有「徵召參選、報准參選」,十年前各報社很講究「提名、徵召和報准」的區別,甚至還有保留黨籍「自行參選」的情況,相當複雜。近幾年只有一種標準,就是有沒有繳政黨推薦書,或許將來新聞寫作可以改成「民進黨『推薦』的台北縣長參選人蘇貞昌」,不再用「提名」這樣的字眼。 
 
另外,自由時報最近重新規定,選委會公告候選人名單以後,新聞上才稱「候選人」,之前一律稱「參選人」。我認為當中還可以再作區分,像林志嘉先生今年初就表態要爭取國民黨提名參選台北縣長,在那個妾身未明的階段,新聞寫作時仍不宜用「參選人」,可寫成「有意參選台北縣長的林志嘉」。 
 
依此推論,當某人確定獲得政黨提名、徵召後,似乎才比較適合以「參選人」稱之,等到名列選委會公告的候選人名單時才以「候選人」稱之。至於無黨籍的政界人士,在他向選委會辦妥候選人登記前,可能要觀察他部署選戰的動作,才決定該不該稱他為「參選人」。

<第七號>2001年11月13日 

●採訪週報:午醉醒來愁未醒
 
我現在的工作是午夜下班,偶爾和同事消夜,偶爾也喝點酒。前幾天消夜完又被友人找去喝酒,到家居然天色微白,酒醒更已過午,日子過得還真快。
 
我就在這天被太太痛罵一頓,無非是說我放不開酬酢,生活作息不正常等等。我啞口無言,想著如何才能平息她怒氣,如何才不會影響家庭生活的氣氛。至於喝酒嘛,我雖然還不至於到無怨無悔的地步,卻也不曾有過太多的不愉快,我倒是因為自已在與友人把酒言歡時,沒有能讓我太太同樣感受愉快,而覺得對不起她。
 
我常向友人說「睡」字從目,「醒」字卻很奇怪從酒。人睡飽了自然張開眼睛,但要說自己醒了,依字形字義看,除非是先醉了。不是這樣嗎?沒有醉哪來的醒!
 
我無意為喝酒這種行為辯護,但是它的確一直是禮教的一部分。以前任何祭典都要有酒,獻酒的對象有神有鬼,現在阿扁總統的國宴也要舉杯和外國元首互祝國運昌隆,有什麼好理由讓大家不再喝酒?
 
如果喝酒這種行為還是被排斥,我更不好意思提起,古今中外多少文學藝術作品是酒後的產物。不好意思的原因是,這些並不是我的作品,我也不會因為喝酒而有什麼好作品。唉,我應該怎麼說才好,反正喝酒真的沒有那麼壞就是了。
 
我一邊聽著太太的數落,覺得她罵得真對,可是也隱隱覺得喝酒還是沒什麼錯。這次我並沒有喝很多,也沒有宿醉,但是那種剛喝過酒的感覺一直還在。我突然想起李清照的「沈水臥時燒,香消酒未消」。想醉也難;要醒嘛,那更是難!
 
我便這麼胡思亂想,別人不理會就罷了,不知道如何才能讓生命中最親蜜的人試著接受我的想法?
 
這個午后,小孩上學去了,屋子靜靜的;我偷偷看了太太一眼,她怒氣未消。
 
 
●編輯週報:香消酒未消
 
「沈水臥時燒,香消酒未消」是宋代女詞人李清照很美的文字。當時的文人不管是男是女,常都以酒入詩、以酒入詞,從他們的作品看,不只常喝,喝得還不少。例如,「香消酒未消」!
 
「沈水」指的是「沈水香」,(「沈」字讀「陳」不讀「審」),自古和「龍涎香」都是唐宋名貴的香料。唐宋人家使用香料十分平常,有的還製成各種形狀;例如心字型稱為「心香」,燒過的灰可能留出心型,當時文學作品中便有「心字已成灰」這樣的句子。
 
李清照喝酒過後,點燃「沈水香」便睡了,醒來察覺香味已經全無,酒意卻還沒有完全消退。然而,未消的也許不是酒意,是惆悵?
 
回到現實,現今世界有所謂的「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 」(又稱華盛頓公約,簡稱為CITES),生產「沈水香」的容水沈香樹就被列入管制,台灣去年還被國際點名是全球最大的沈香消費國之一,平均每年消費六百八十公噸。
 
台灣被國際點名過度使用沈香的產品,包括公賣局的雙鹿五加皮酒、竹葉青酒、中藥材、宗教祭拜高價用香、沈香粉、沈香油、沈香原木、雕刻品和珍玩收藏品等。當時中時晚報有記者陳世財的相關報導:
 
「沈香是一種高文化、高經濟價值、高價格的木材,最常被用作藥材、香料或香水,連最近時下的沈香香精洗髮精和香皂也趕上這流行;全球的沈香因而正面臨被過度採收及非法貿易的嚴重危機。印度傳統醫學、藏醫及傳統東亞醫學有關沈香的入藥紀錄,長達幾千年歷史;在台灣,沈香的利用也相當普遍,最盛行在中藥界及宗教界的活動。
 
沈香屬的植物必須能分泌樹脂,才有利用價值。不過,沈香樹脂是沈香屬植物受傷或心材部位受到真菌感染後分泌而來,只有一小部分的個體能分泌沈香樹脂,單從樹木外表則幾乎很難判定樹脂是否存在。」
 
台北野生物貿易調查委員會也有台灣使用沈香的一些報告,我摘錄部分如下:
 
「沈香顧名思義就是能沈到水裡的香料,因為當沈香木頭中所含的沈香樹脂量夠多時,其密度會比水大,也就是會沈入水底。」
 
「在台灣的市場上,沈香的價格以所含的沈香樹脂量多寡而定,而樹脂的多寡可用沈水與否來斷定,例如會沈到水底的沈香叫『全沈』,這種貨品的價格要比半浮在水中的『半沈』貴許多,而『半沈』的價格則比完全浮在水面的『板沈』高出不少。」
 
 
「由於沈香高貴的身價及優雅的香味,除了上述的消耗性使用外,自古以來沈香如同玉石也是中國收藏家的珍玩之一;在台灣,也有人將沈香以木塊或製成雕刻品的方式收藏。在台灣甚至有店家專門經營沈香產品,例如:沈香原木、沈香塊、雕刻、各式的拜香、沈香粉、沈香油等產品。」
 
我好事找了這些資料,只想描述現在使用沈香的一些情景,來撫今追昔。例如,現代人被法律和道德逼得沒有什麼心情喝酒了,酒後也不再詩情畫意點香了;既然不是酒後點香,也不會有「香消酒未消」的意境了。我明白當今的主流文化也是反酒的;不過,比起失去的,這不是有點讓人遺憾嗎?
 
 
●校對週報:酒後和酒醉
 
這一、兩年關於酒後駕車、騎車肇事的事件備受重視,這類的新聞也突然多了起來,電子媒體守半夜的新聞,有些人雖然沒有肇事,畫面上也刻意呈現他們的「醉態」,前陣子就有外籍男子當街裸奔的鏡頭,在整點新聞播了一天。
 
我常常想起李白水中捉月的傳說,這樣的「醉態」長久以來被認為是美好而浪漫,凡夫俗子酒後些許的放縱與恣意,卻是現今道德和法律上的惡。記者當然無法改變社會的價值觀,但在報導這類新聞的時候,有沒有扭曲或擴張了價值,都值得省思。我認為,至少對沒有肇事、傷人的「醉漢」,應該多些包容。
 
撇開這些不談,就平面媒體報紙而言,這類新聞的寫作,也有可以檢討的地方。
 
首先,我便常和同事討論,儘量使用「酒後駕車」而不要使用「酒醉駕車」的字眼,因為「酒後」比較接近是描述事實,「酒醉」則是對狀況的判斷。認定一個人酒醉是相當主觀的,何況多數醉酒的人常自認沒有醉。
 
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,汽車駕駛人「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,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,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零點零五%以上者」,不得駕車。請注意,這裡並沒有說「酒醉」不得駕車。
 
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卅五條也對「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」的駕駛人規定了罰則,同樣不提「酒醉駕車」等字眼。我只在第八十六條發現,當駕駛人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,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,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,某些情況必須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,法條列舉這些情況時,才提到「酒醉駕車」。
 
其次,就算稱人「酒後駕車」,在新聞上也是有問題的。因為刑法修正後,某種程度的酒後駕車便觸犯公共危險罪,新聞同業都知道,即使檢察官起訴,在法官還沒有判刑前,這都還是涉嫌而已。「警方查出某人疑似酒後駕車,檢測他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標準,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。」像這類的寫法,可能比較妥當。
 
就算是沒有觸犯公共危險罪的情況,寫「疑似酒後駕車」還是比較好。案例顯示,像食用蜂膠、使用漱口水,都可能讓警方檢測時認定為「酒後駕車」;反過來說,警方檢測出酒精濃度超高,還是無法證明當事人一定喝了酒,加個「疑似」兩字總是較好。我說,假設「酒後駕車」是道德和法律上的惡,當記者無法確某人的「惡行」,處理新聞時不是應該有所保留嗎?否則不就是壞人名節?
 
第三,所謂酒精濃度檢測,法律上採行兩種方式,也各有所謂的標準。像檢測吐氣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,依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就不得駕車;超過每公升零點五五毫克時,即使沒有肇事,也觸犯公共危險罪。而檢測血液時,酒精濃度超過零點零五%就不得駕車。
 
記者報導時,有必要先說明檢警實施的是哪一種檢測,敘述酒精濃度的測試結果時,也要弄清楚這個數值的單位。像檢測血液中的酒精濃度時,就只有百分比,不用單位,不像檢測吐氣的酒精濃度單位是「每公升幾毫克」。
 
例如,常用的寫法是:「警方檢測某甲吐氣含酒精濃度每公升零點六五毫克,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。」有些人喜歡寫「高達每公升零點六五毫克」,這「高達」兩字實在礙眼,也有夾敘夾議之嫌。
 
既然談到有檢測血液中酒精濃度的情況,順便提提另一種不當的敘述。像車禍中駕駛傷重或死亡,警方無法檢測他吐氣所含的酒精濃度,只能檢測血液中的酒精濃度,結果出爐前,卻已聽到記者播報:「駕駛身上傳來濃濃的酒味,很可能又是一起酒後肇事的案件!」為何不妥,應該是很清楚了。
 
拉拉雜雜寫下這些,其實只想替一些喝酒的人爭些尊嚴和權利。我總覺得,最近處理酒後駕車新聞有些浮濫了,一部分原因竟和新聞採訪不夠客觀、寫作不夠精確有關;而這樣處理新聞可能壞人名節,和酒後駕車可能傷人身體又有什麼不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