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13日 星期三

<第六號>2001年10月20日

●採訪週報:星座傳奇 
 
最近幾年關於星座的話題很流行,情況變得像是不懂一點星座就沒有社交生活,而人們的個性就因此被約化,你是某個星座就一定有某類的優點和缺點。像我是天秤座,我太太就常說我遇事猶疑,無法決斷。久而久之,我也覺得事情真的就是這樣,自己也常把一些境遇歸咎於個性使然。簡單說,我也漸漸認為「三心二意」是我個性上極大的缺點。 
 
十月十八日在自由時報台北縣版讀到殷偵維小姐寫的一篇特稿,談的是立委林志嘉先生的事。我以前也在線上跑新聞,和林志嘉先生斷斷續續接觸也有十年之久,他大部分時候是國民黨員,七十八年當選立委,八十一年連任,八十二年就有參選縣長的動作,因他尊翁過世而作罷,八十四年再連任立委,八十六年辭立委鎖起黨證逕自投入縣長選戰失利,八十七年再當選立委後重回國民黨,今年終獲國民黨提名準備名正言順參選縣長,卻又因為泛藍軍整合含淚宣布退出政壇,旋即登記參選立委。 
 
林志嘉先生屬台北縣立委第二選區,根據十月十九日自由時報辛悅弘先生的報導,林志嘉宣布退出政壇後,和他同選區的一些泛藍軍參選人紛紛和他交好,有人在成立競選總部的請柬上列他為後援會總會長,有人和他大談自己的競選策略,等他登記成為候選人,大家都傻了眼,請柬來不及重印還是小事,把選戰機密拱手送進敵營才是糗大。 
 
回過頭來看殷偵維小姐的特稿,她全文這樣寫著: 
 
「星座書說,牡羊座的男人像個永遠長不大的小孩,前一秒可以為理想往前衝,下一秒又為了現實問題,修正衝過頭所留下的後遺症,牡羊頑童的人生宗旨在於『此刻我想』,而非『我應該怎麼做』,想讓牡羊座男人按照劇本演出,就得完全聽他的。 
 
立法委員林志嘉,就是個標準的牡羊座男人,率直、可愛,他說自己是孩子王,個性上,或許是,在政治路途上,他也把牡羊座敢衝敢拚的個性,發揮得淋漓盡致。 
 
林志嘉為了選縣長,得罪一票國民黨員,眼看目標就在眼前,卻殺出王建★這個程咬金,民調失利後,他當場婉拒擔任王建★的副手,宣佈退出政壇。 
 
當時就有不少國民黨員預料,依林志嘉的個性,事情不會這樣善了,國民黨若不能妥善安撫,他勢必是顆定時炸彈。 
 
就在立委登記最後一天,林志嘉果真在第二選區宣戰,他的參選,不僅影響同選區其他候選人的選情,各黨選情評估,也必須重新盤算。這位政治頑童帶來的破壞與震撼,到底有多大﹖這個疑問,沒有人說得準。 
 
林志嘉上一屆<按,應是本屆>脫離國民黨參選立委,在第二選區拿了四萬一千多票,這次他少了被國民黨迫害的理由,甚至還被質疑沒有誠信,但他在縣長民調中仍然獲得穩定的支持度,不可小覷。 
 
林志嘉可能當選,也可能落選,不論結果如何,攪局的效果達到了,但他的能耐,究竟是『拉下國民黨的席次』還是『拉低所有當選人的得票數』,猶是未知數。」 
 
殷小姐文筆流暢自不待言,但她以星座書寫新聞特稿的手法更讓人驚艷。我當天便問她:「林志嘉真的是牡羊座嗎?」她除了確認,還告訴我另一個秘密;原來,她交往中的男朋友也是牡羊座,難怪她非常了解這個星座的男人。 
 
那麼,事情大概就是這樣子了?一個人的一些行為其實都是因為他屬於某一個星座,不管他自知或不自知,不管他想或不想,仍然會重覆陷入一種情境?我並沒有和林志嘉先生熟到完全了解他的程度,讀了殷小姐的文章才知道他可能真的是這樣的個性。至於我天秤座的人生,看來也要買本星座書好好琢磨一番了。 
 
 
●編輯週報: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 
 
關於我太太罵我「三心二意」,我每次都欲辯已忘言。佛學講「三心」,是「至誠心、深心、迴向發願心」。我另外在「金剛經」讀過:「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,是名為心。所以者何?須菩提!過去心不可得,現在心不可得,未來心不可得。」這是「三世心」,也稱為「三心」,更有意思。 
 
大家都知道禪宗來自佛祖的「拈花微笑」,「教外別傳,不立文字」,講的是「頓悟」。後來也有些禪師以棒喝開悟,被打罵的徒弟還滿心歡喜,其中最有名的是所謂的「德山棒,臨濟喝」。 
 
這德山禪師原來在四川講「金剛經」,他俗姓周,因為講「金剛經」出了名,人稱「周金剛」,還曾著書解經,名為「青龍疏鈔」。他聽說南方禪宗講「見性成佛」,認為是魔說,便帶著他的「青龍疏鈔」要去破魔。 
 
據說他在南方向路邊一個老太婆買點心吃,老太婆問他帶著什麼書,他回答是註解「金剛經」的書。老太婆出了問題,聲稱答出來就免費供他點心,否則請他別處買點心,她的問題是:「『金剛經』說:過去心不可得,現在心不可得,未來心不可得。你要點哪個心呢?」德山精研「金剛經」,卻答不出來,才知南方禪宗有一套,後來在崇信禪師處悟道,一把火把「青龍疏鈔」燒了。 
 
依據星座書的說法,天秤座永遠尋求某種無法達成的平衡,那麼,我這「三心二意」也是「過去不可得、現在不可得、未來不可得」? 
 
「金剛經」說:「不應取法,不應取非法。」佛法用於度人,既度彼岸,法即可捨;因此又說:「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。」可是,天秤座也被描述成為任何事找理由,我便不能在別人批評我猶疑不決的時候反駁說:「諸心非心,是名為心。」其實,管他是「三心」、「四心」,根本是我沒有用心,並且不想用心。 
 
 
●校對週報:提名與參選 
 
林志嘉先生決意參選立法委員,國民黨台北縣黨委員會向中央委員會建議撤銷他黨籍,其實不管他還是不是國民黨員,只要他沒有繳交「政黨推薦書」,在選委會的記錄上,他就是沒有黨籍。關於政黨提名的新聞寫作,也有可以討論的地方。 
 
散見於新聞和標題的寫法像是「民進黨台北縣長提名人蘇貞昌」,曾經引起討論,因為這「提名人」三字,語意上是指「提名蘇貞昌的人」,蘇貞昌反而應該是「被提名人」。比較妥適的寫法是「民進黨提名的台北縣長參選人蘇貞昌」,不致爭議。 
 
國內各主要政黨除了正規的提名作業,也常有「徵召參選、報准參選」,十年前各報社很講究「提名、徵召和報准」的區別,甚至還有保留黨籍「自行參選」的情況,相當複雜。近幾年只有一種標準,就是有沒有繳政黨推薦書,或許將來新聞寫作可以改成「民進黨『推薦』的台北縣長參選人蘇貞昌」,不再用「提名」這樣的字眼。 
 
另外,自由時報最近重新規定,選委會公告候選人名單以後,新聞上才稱「候選人」,之前一律稱「參選人」。我認為當中還可以再作區分,像林志嘉先生今年初就表態要爭取國民黨提名參選台北縣長,在那個妾身未明的階段,新聞寫作時仍不宜用「參選人」,可寫成「有意參選台北縣長的林志嘉」。 
 
依此推論,當某人確定獲得政黨提名、徵召後,似乎才比較適合以「參選人」稱之,等到名列選委會公告的候選人名單時才以「候選人」稱之。至於無黨籍的政界人士,在他向選委會辦妥候選人登記前,可能要觀察他部署選戰的動作,才決定該不該稱他為「參選人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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